司机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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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务必要认真看!
公示
阜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阜宁县域范围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需要,经阜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在以下路段增设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系统、信号灯控制及电子警察抓拍系统:
一、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系统(严管路段)
1、兴湖路(板湖镇区)
2、中河北路(新沟镇区)
3、毓鑫街(新沟镇区)
4、兴隆路(罗桥镇区)
5、中心街(罗桥镇区)
6、三流线(罗桥镇区)
7、G204国道辅道与S329省道交叉路口
二、信号灯控制及电子警察抓拍系统
1、滤料大道与新海路交叉路口
2、滤料大道与新林路交叉路口
3、滤料大道与泽新大道交叉路口
4、苏州路与天津路交叉路口
5、苏州路与厦门路交叉路口
6、北京路与厦门路交叉路口
7、北京路与施陈路交叉路口
8、G204国道与泰山路交叉路口
9、向阳路与北门街交叉路口
三、地址更改路口
原滤料大道与阜城大街西延段交叉路口因路名变更,原公示地址变更为滤料大道与阜羊线交叉路口。
现工程已实施完毕,经盐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备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予以公示,所有设备将于2020年12月1日零时正式投入使用。
特此公示。
2020年11月17日
阜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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